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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,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經營者注冊新公司,但在企業經營過程中,也會出現虧損或其他情況,這時為了避免造成更多的損失,企業經營者可以轉讓企業。以下小編給大家帶來公司轉讓的具體流程是什么,一起來看看吧。
一、公司轉讓的具體程序和手續有哪些。
作為公司經營中的一項重要事項,股東轉讓出資直接關系到多數股東、公司本身以及市場上交易相對人(即其他市場主體如其他公司、集團、個人)的利益,各國法律對股東出資轉讓程序進行了嚴格的規定。根據《公司法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中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一般需要辦理以下手續
1、股東大會表決。
如果想轉讓出資的股東向董事會提出出資請求,董事會將提交股東大會討論投票。由于股東之間轉讓出資不需要經股東會表決,所以這主要是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規定。此外,股東在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出資申請前,常常與非股東或非股東達成轉讓出資意向。
2.資產評估。
其中,對涉及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、工業產權、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進行資產評估。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,國務院于1991年11月頒布了《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》。第三條規定:國有資產占有機構(以下簡稱古有機構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進行資產評估
㈠資產的拍賣、轉讓;
(二)企業兼并、出售、聯合、股份經營…“所指,股東轉讓的出資如果是國有股,或者由于公司:購并使國有股進行轉讓,則對這部分國有股《資產》轉讓前要委托資產評估部門進行資產評估;對土地使用權的工業產權,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,其價值的大小與此無關。對于新投入的土地使用權、工業產權等,也要辦理產權轉讓手續。
三、簽訂轉讓協議。
簽署轉讓出資協議。將出資轉讓的股東和轉讓的股東以外的酌情人員按照法律規定表決,根據該出資協議,規定雙方轉讓出資的金額、轉讓手續、雙方權利義務等事項,規范雙方的行為。
四、企業注冊登記。
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事宜,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修改公司章程、股東出資變更、董事會、監事會變更。
屆時,股東轉讓出資已完成全部法定程序。
5.出資轉讓公告。
根據需要公布轉讓出資。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必須這樣做;但對于規模較大的公司而言,股東轉讓出資后進行公告可以提高管理當局的透明度,從而有助于提高社會公眾尤其是市場交易相對方對公司的信任。
二、公司轉讓利弊。
對于企業注冊或收購來說,前者或后者都取決于自己的重點。
登記新公司的主要好處:
1、干凈,沒有任何顧慮。
2、缺點:費用太高。信用從0開始。另外,如果錯誤地投入注冊資本,你仍有被打官司的風險(并不存在收購問題)。
收購者的主要優點和缺點:
成立時間已經過去了,可以告訴客戶這家公司資質頗深,相對給自己增加了一分。尤其對于融資租賃企業,招標融資而言,更顯示出其重要性與必要性。
2、快速辦理,所有手續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(而現在新登記需要15-22個工作日)。花費相對較低,節省了一到兩個百分點的新公司申請。
3、缺點:擔心以前的股東有債務問題后患。
三、公司債務轉讓后由誰承擔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第44條規定,企業法人的分立、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,必須向登記機關登記。公司法人分立、合并,其權利和義務由變更法人享有并承擔。但是,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,企業的轉讓,如果企業有債務,應首先通知債權人,并征得債權人的同意,如果債權人不同意,應當在債務人提供擔保后方可轉讓,否則轉讓對債權人無效。
2、企業轉讓時,企業資產和債權債務由轉讓人購買,轉讓人和轉讓人在企業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轉讓人承擔所有債權,向轉讓人提出債權,向債權人提出債務申請。
3.受讓人購買原企業原企業的所有資產,在受讓人的實際經營中,發現在委托審計、評價中遺漏或清理債務不完整而遺漏的債務,受讓人實際接受了轉讓人的財產,但沒有向工商部門進行企業變更登記,債權人可以將原企業和受讓人作為共同被告。
4.如果是公司股權轉讓,無論公司如何變更,公司作為民事主體都沒有變更,需要獨立承擔責任。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變更,必要時應承擔債務。但一般在股權轉讓時都要對債務情況進行調查,并據此約定債務的承擔,股權轉讓時以凈資產為基礎轉讓,否則原股東對未披露債務進行擔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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